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十名主犯被押進被告席上的鐵欄里,左起:張春橋、陳伯達、王洪文、姚文元、江青、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資料圖)

林彪在「九大」當上“接班人”後,野心極度膨脹,急不可待地要搶班奪權。圍繞爭奪最高權力,林彪集團和江青集團之間展開明爭暗鬥。1970年8月,九屆二中全會開幕前夕,在議論修改憲法草案時,吳法憲在林彪指使下,以草案中未寫“天才”問題為由,同康生、張春橋爭吵不休。

話:「你在政治局會議上提的意見很好。林總聽了很高興,表揚你,說你又立了一功。」這使吳法憲得意非凡。

在林彪、葉群的佈置下,吳法憲、陳伯達等林彪黨羽紛紛出動,四下串聯,在各小組會上大肆煽動,蒙蔽與會者,堅持要設國家主席,為林彪登場而鼓噪。8月25日,華北組第六號簡報上登出了陳伯達鼓吹設國家主席的發言。吳法憲立即起而響應。在西南組會議上,他宣讀簡報,並策劃全組舉手通過設國家主席的建議。

毛澤東主席及時洞察了這一陰謀,意識到林彪一夥意在奪權。他當即召集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決定馬上收回登有陳伯達發言內容的簡報。吳法憲得知這一消息,如遭當頭一棒。他後來在自己供詞中承認:「我聽了之後,情緒一落千丈,心情十分緊張,心冷了半截,後悔莫及了,知道犯了錯誤了!」

9月1日,毛澤東主席寫了《我的一點意見》,點名批判陳伯達,號召大家「不要上號稱懂得馬克思,而實際上根本不懂馬克思那樣一些人的當」。會議結束後,決定對陳伯達進行審查。林彪一夥在九屆二中全會上進行奪權的圖謀遭到慘敗。

話給吳法憲,為他打氣:「你犯錯誤不要緊,還有林彪、黃永勝嘛,只要不牽涉到他們二人,大鍋里有飯,小鍋里好辦」,又說:“林總在主席那裏說話了,你的職務不會動。”

不知吳法憲這時是否想到了20多年前的那次打獵。他肯定意識到了這回他又裝錯了彈藥,但這一次將崩掉的不會是一個手指頭了。

話,又是安慰,又是威脅,又是打氣,吳法憲才勉強恢復鎮定。

廬山會議後,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不得不向中央作檢討,以圖矇混過關。1970年10月14日,毛澤東在吳法憲的書面檢討上憤然批道:「作為一個共產黨員,為什麼這樣缺乏正大光明的氣概?由幾個人發難,企圖欺騙二百多個中央委員,有黨以來沒見過。」

廬山九屆二中全會,是林彪反革命集團敗亡的開始。林彪一夥在以「和平」方式奪權的企圖破產後,便轉而打算使用武力手段奪權。在林彪授意下,1970年10月,林立果在軍內組織了代號為“聯合艦隊”的秘密組織。1971年3月23日,他們制訂了名為《“571工程”紀要》的武裝政變計劃。圖謀武裝奪權,謀害毛澤東主席。

1971年8月8日晚,吳法憲和邱會作來到毛家灣林彪住宅,與葉群密談,一直談到次日凌晨3點,吳法憲在被捕後這樣交代:

“8月8日晚上,開完政治局會議後,我們一起從大會堂直接到葉群家去,到葉群家時大約11點左右……

「重點議論‘四屆人大’過關問題。首先我和邱會作提出‘四屆人大’這一關怎麼過,……葉群說,這次比華北會議大得多,不是那麼容易過關,事情無法預料,那麼多代表,你們不端林彪,別人要端,要追問下去怎麼辦……」

葉群又說:「辦法總會有,天無絕人之路,豁出來(我當時內心想葉群這句話就是硬幹的意思)。葉群還說,不是只保林彪的問題,林彪和你們分不開,黃、吳、李、邱都要保,你們靠林彪,林彪也靠你們,就是這麼幾個老戰友,死也死在一起,不能再受損傷了。」

可見,林彪、葉群此時以武力奪權的決心已定。

山雨欲來風滿樓……

刑滿出獄的吳法憲過上了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因為那段特殊歷史,連他寫的字也成了「墨寶」

1971年8月至9月,毛澤東主席到南方巡視,沿途同各省黨政軍負責人談話中,點名批評了林彪、黃永勝、吳法憲等人。林彪集團在得知毛澤東談話內容後,下決心攤牌。9月8日,林彪下達了武裝政變的手令。準備於旅途中謀害毛澤東。由於毛澤東的機警,謀殺計劃未及實施被挫敗。在政變圖謀失敗後,林彪、葉群、林立果等人於9月13日倉皇乘飛機北逃蘇聯,中途摔死在蒙古溫都爾汗。

林彪叛逃幾小時後,吳法憲和李作鵬、邱會作一同被召到人民大會堂。在那裏,他們得知了林彪逃跑的消息。這消息對他們來說,無異於一聲喪鐘。

林彪叛逃後,周恩來即通過吳法憲下達了全國禁空令。這是吳法憲作為空軍司令員最後一次執行公務。9月24日,他接到去人民大會堂「開會」的通知。在那裏,吳法憲與黃永勝、李作鵬、邱會作同時被捕。等待他的是漫長的監獄生涯。

在關押期間,吳法憲開始有充分的時間反省自己的一生。他知道自己的罪行深重,但他求生的慾望更強烈。當他赫赫揚揚的時候,他想到的只是自己的權力,當他失去這一切的時候,他想到了他的家、他的妻子、孩子,他有五個孩子,其中有三個女兒還在上學,但他沒有想到是他曾把許多人搞得家破人亡,而那些人也有自己的妻子兒女。

吳法憲寫下了大量交代材料,交代了他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所犯的種種罪行。

1980年11月,吳法憲作為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之一被帶上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接受人民的審判。面對一件件確鑿的證據,一個個見證人的血淚控訴,吳法憲低下了頭。他痛哭流涕地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在所有受審人犯中,吳法憲的認罪態度是最好的。

1981年1月25日,特別法庭判處吳法憲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82年,吳法憲被減刑,並允許保外就醫,1987年正式獲釋,定居濟南,他和妻子陳綏圻重新得以團聚,夫妻感情甚篤。吳法憲經常手挎菜籃,陪同妻子出入市場。中國的老百姓是寬厚的。人們並沒有因為知道他是吳法憲而歧視他,因為年齡大,還常常得到買東西免予排隊的優惠。吳法憲過上了一個普通人的平靜生活。他雖已高齡,但身體尚好,思維仍然清晰,談吐流暢,只是耳朵有點聾,與人交談須靠助聽器幫忙。他喜歡養花、釣魚,據說自己在家中設一養魚池,自養自釣,自得其樂。他還練起了書法,他的小篆寫得不錯,頗有些名氣,常有書法愛好者來求字。閑時還夫婦相伴外出旅遊,看看大好河山。吳法憲是否從這種生活中感到一種人性的復歸呢?他曾經有過功,也有過罪,最終罪大於功。然而這一切都已成為了歷史。

歷史是不會被忘卻的。

他本來是一個普通人,最終又作為一個普通人回到人群中間。2004年10月17日,吳法憲在濟南走完了他的一生。 

本文摘自《中南海人物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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