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包括國內新股 ipo、房地產等結算達1.3億

三業投資有限公司於2018年被指無牌兜售證券產品等,公司負責人懷疑取款後夾帶私逃。事隔2年有苦主入稟高等法院,向投資公司和負責人追討1.3028億元。

有苦主入稟高等法院,向投資公司和負責人追討1.3028億元。資料圖片

有苦主入稟高等法院,向投資公司和負責人追討1.3028億元。資料圖片

原告陳烽,被告分別是三業投資有限公司和公司負責人賴俊光。入稟狀透露,賴俊光曾是原告人在香港中旅集團的上司,原告曾根據賴俊光的建議投資股票均獲利,故認為對方投資判斷能力和誠信均可靠。

賴俊光在2006年離開中旅集團後成立三業投資有限公司,原告在對方游說下由2006至2018年投資港股、股票期權、基金等,蠃多虧少,但對方從不會透露投資細節。直至2018年11月26日,原告發現無法聯絡對方,才揭發賴以及其1.3億的投資金額全部失蹤。

原告補充由於信任,大部分投資均沒有留下入賬憑證。僅2017和2018年的投資,包括國內新股 ipo、房地產等結算達1.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