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將於下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
去年11月反修例示威者號召由銅鑼灣步行至中環,演變成多區衝突,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皇后大道東的新華社分社大樓被人破壞。警方今年1月拘捕一名15歲男童,涉嫌於當日示威活動中「非法集結」,今日警方控告該名男童一項「參與暴動」罪,案件將於下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
新華社分社大樓被示威者破壞。資料圖片
警方指去年11月2日下午約5時,有示威者在跑馬地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及佔據馬路,並懷疑以噴漆、鎚仔及投擲汽油彈等方式破壞皇后大道東一大廈地下玻璃外牆及鐵閘。
新華社分社大樓被示威者破壞。資料圖片
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案件,經進一步調查後,於今年1月24日在九龍城拘捕一名15歲男童,涉嫌「非法集結」。人員經諮詢法律意見後,今日控以該名被捕男童一項「參與暴動」罪,案件將於11月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