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黑龍江省又有一名原廳級幹部被「雙開」。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述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姜英波嚴重違紀違法,被正式處以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此前,姜英波於今年8月21日在任上投案,兩個多月過後,其具體問題終於得到了紀檢監察機構的查實與披露。
經查,姜英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出借國有企業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法辦理、持有、使用虛假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陞、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
在姜英波的一系列問題中,最嚴重的當然是其以權謀私、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程承攬等工作中非法收取他人錢款的受賄行為。但是,除此之外,還有一條很值得關註:姜英波「違法辦理、持有、使用虛假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儘管在法律中,這一違法情節對應的罪責遠沒有貪污、受賄那麼重,但對於一名在黨政機關擔任要職的高級幹部而言,此類行為的錯誤性質依然很嚴重。
官員違法辦理虛假護照,最主要的用途往往是兩條:其一是在無事時偷溜出境,自行購物享受,其二則是作為一份備用的「保險」,在自身罪行暴露時用於出逃。其中,前者明顯違反組織紀律,破壞了規矩,也敗壞了黨員幹部的形象,後者則更是極其嚴重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大多數官員被查出相關問題時,固然並未出逃,但外人很難分辨,他們到底是沒有這方面的打算,還是有此打算,只不過未能得逞。此前,多名成功外逃的貪官,都是藉助假護照「暗度陳倉」。因此,對於這個問題,有關部門必然要嚴加提防。
此前,對於貪官出逃問題,新華社曾經刊文指出:對於「裸官」外逃,既要「抓得回來」,更要「堵得住」。堵住「裸官」外逃之路,護照是重中之重。在已經查辦的貪污案件中,不少涉案人員都有雙身份證、雙護照,這種在國家嚴格控制的證件上的腐敗以及背後的權權、權錢交易,無疑值得警惕。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調研部部長蔡玲曾在全國兩會期間表示:「一些外逃的腐敗官員,往往是使用真實的假護照潛逃的,‘證腐’給我們的反腐敗工作帶來了不小障礙,應該予以打擊和懲處,切實查一下‘人情證’‘關係證’的違法辦理情況。」
對於護照問題,各地紀檢監察機構其實早有重視,對此,多地都曾推出專項行動,清查官員手中的違規因私護照。譬如湖南省在2015年首度設立省追逃辦的時候,就專門指出了追逃辦的五項重點工作:抓捕一批職務犯罪嫌疑人,清理一批違規因私護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產,勸返一批外逃腐敗分子。其中,「清理因私護照」被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上。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姜英波手中握有違規辦理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但他還是選擇了主動投案,而非冒險外逃。這一方面說明:我國的反腐制度建設日趨完善,已經逐漸築起了防範貪官外逃的制度圍牆,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央的反腐決心對腐敗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懾,讓他們認識到了投案才是最好的出路。
因此,那些暫時未被查處的違紀違法幹部,最好也能向姜英波學一學,通過認罪悔罪求得寬大處理,而不要心存不切實際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