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兩女涉「私了」清路障女護士 一人非法集結罪成

政事

兩女涉「私了」清路障女護士 一人非法集結罪成
政事

政事

兩女涉「私了」清路障女護士 一人非法集結罪成

2020年10月29日 15:51 最後更新:15:52

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

40歲女酒店管理人員及42歲無業婦去年10月涉夥同多人在旺角「私了」一名欲移走示威者路障的女護士。酒店管理人員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被告還柙候判;無業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則罪脫。

事主何潤姿(左);被告朱佩賢罪脫(右)。 資料圖片

事主何潤姿(左);被告朱佩賢罪脫(右)。 資料圖片

首被告酒店管理人員盧綺敏辯稱指她被事主女護士何潤姿「搬竹枝砸中腳」,才向事主掟水杯。鍾明新裁判官認為盧的說法實屬掩飾。鍾官指出片段顯示她一直在現場逗留、曾與何爭奪欄杆、亦腳踏竹枝防止何將其搬開、亦曾偕同20至30人指罵何,認為她目的是要嚇退何,以阻止何搬走路障,遂裁定盧非法集結罪成。

次被告無業婦朱珮賢辯稱她到場「想搵兩個女」,因擔心事主何潤姿受襲才打開雨傘打算保護事主。鍾官指片段顯示朱當時所在位置較後,不像是打算襲擊何,而朱沒有穿黑衣、沒有夥同他人指罵何、其手機紀錄亦證明她是為了找尋女兒才到場,終裁定朱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脫。        

兩名女被告依次為40歲酒店管理人員盧綺敏及42歲無業婦朱珮賢。盧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彌敦道近旺角道襲擊何潤姿。朱則被控於同日於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對何潤姿的身體施以嚴重傷害。

盧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其案情指,當日約一百名示威者以竹枝及欄杆等設路障堵路,事主到場移走路障,走至彌敦道與旺角度交界時遭首被告盧綺敏拉扯頭髮並拖行數步。盧在警誡下承認曾經襲擊事主,並指由於事主在移走路障時曾以竹枝打到她的右腳,她「先至拎杯掟佢同扯佢頭髮」。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