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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涉「私了」清路障女護士 一人非法集結罪成

政事

兩女涉「私了」清路障女護士 一人非法集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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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涉「私了」清路障女護士 一人非法集結罪成

2020年10月29日 15:51 最後更新:15:52

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

40歲女酒店管理人員及42歲無業婦去年10月涉夥同多人在旺角「私了」一名欲移走示威者路障的女護士。酒店管理人員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被告還柙候判;無業婦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則罪脫。

事主何潤姿(左);被告朱佩賢罪脫(右)。 資料圖片

事主何潤姿(左);被告朱佩賢罪脫(右)。 資料圖片

首被告酒店管理人員盧綺敏辯稱指她被事主女護士何潤姿「搬竹枝砸中腳」,才向事主掟水杯。鍾明新裁判官認為盧的說法實屬掩飾。鍾官指出片段顯示她一直在現場逗留、曾與何爭奪欄杆、亦腳踏竹枝防止何將其搬開、亦曾偕同20至30人指罵何,認為她目的是要嚇退何,以阻止何搬走路障,遂裁定盧非法集結罪成。

次被告無業婦朱珮賢辯稱她到場「想搵兩個女」,因擔心事主何潤姿受襲才打開雨傘打算保護事主。鍾官指片段顯示朱當時所在位置較後,不像是打算襲擊何,而朱沒有穿黑衣、沒有夥同他人指罵何、其手機紀錄亦證明她是為了找尋女兒才到場,終裁定朱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脫。        

兩名女被告依次為40歲酒店管理人員盧綺敏及42歲無業婦朱珮賢。盧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彌敦道近旺角道襲擊何潤姿。朱則被控於同日於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對何潤姿的身體施以嚴重傷害。

盧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其案情指,當日約一百名示威者以竹枝及欄杆等設路障堵路,事主到場移走路障,走至彌敦道與旺角度交界時遭首被告盧綺敏拉扯頭髮並拖行數步。盧在警誡下承認曾經襲擊事主,並指由於事主在移走路障時曾以竹枝打到她的右腳,她「先至拎杯掟佢同扯佢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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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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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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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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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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