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再訊。

職工盟今年不理警方反對,繼續舉辦五一勞動節遊行,其間一名在港珠澳大橋禁區工作的電器技工涉嫌以雪糕筒堵路,及後被截獲,並在身上搜出噴漆及𠝹刀等工具,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暫毋須就堵路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以索閱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透過律師投訴,防暴警拘捕時曾數度以對講機戳心口,負責錄取口供的警員則誤導被告指「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只會扣錢」,其補錄口供內容並不準確。

被告黃澤恩。

被告黃澤恩。

27歲電器技工黃澤恩被控於今年5月1日,在新蒲崗太子道東近景泰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留下或導致留下雜物,對在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及保管一部電動角磨機、一把鉗、一罐紅色噴漆及一把𠝹刀,意圖損壞他人財產。

保釋期間,黃不准離境、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亦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