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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被控襲警 辯方指警長賊喊捉賊

政事

技工被控襲警 辯方指警長賊喊捉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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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被控襲警 辯方指警長賊喊捉賊

2020年10月30日 12:55 最後更新:13:14

辯方指當時被告只是「企喺到」

年輕技工疑於去年聖誕節「和你shop」示威中,在九龍灣德福廣場警方離場時,用力撞向一名警長,令他即使身負逾40磅裝備,仍不慎退了一步。技工被控襲警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辯方直指警長「賊喊捉賊」,自己先撞向被告,卻大叫「襲警」;又指從片段可見,警長經過被告時,主動踏前踩了他一腳。

警長張基耀供稱,事發當晚9時許,警方解封德福廣場一期後,他與隊員便往地鐵站出口離去。走到Giordano Ladies店門外時,被告黃浩峰(24歲)突然朝他踏前一步,再用右手大力撞向他的左膊,令他打橫退了一步。警長咬定被告「係蓄意撞埋嚟」,強調他執勤多年,「絕對分得清咩係意外咩係蓄意」。

德福廣場去年多次有大批示威人士聚集,防暴警到場驅散。資料圖片

德福廣場去年多次有大批示威人士聚集,防暴警到場驅散。資料圖片

惟辯方大狀沈士文指出,事發時通道有不少空間,惟張選擇靠左走近被告位置。當時被告只是「企喺到」,張經過被告時,卻主動踏前踩他及用左膊撞他;他自己不慎退了一步,卻大叫「襲警」。沈大狀續指,從控方截圖可見,事發一刻被告雙手垂下,而張的左腳踏在被告的右腳上;又指張在首份書面證供並無提及被告向他踏前一步,因為根本沒發生過。

張對此表示「我唔同意喎,呢啲你虛構出嚟」,「我無㦸過佢,亦無掂過佢隻腳,亦無踩過佢」。

案件半天審結,將於下月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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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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