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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政事

23歲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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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2020年10月30日 16:22 最後更新:16:23

裁判官押後判刑至11月13日。

23歲跟車工人今年3月底響應Telegram於屯門堵路被捕,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後馬上坦白認罪,亦僅負責傳遞竹枝。裁判官張潔宜押後判刑至11月13日下午,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依原定條件保釋外出。

屯門法院

屯門法院

案情指今年3月31日晚上8時半左右,警員發現屯門皇珠路近燈柱AD0363有黑衣人堵路,其後向龍門居方向逃去。約20分鐘後,警員在富健花園外截獲全黑衣著的被告容健明,被告坦承參與堵路。其後警員和被告重返現場,被告解釋指自己響應Telegram號召阻塞交通,負責傳遞竹枝予其他人堵路,過程約10至15分鐘,而被告並不認識其他9人。

辯方呈上被告和牧師的求情信,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被捕後即時承認罪行,只負責傳遞竹枝,涉案道路並無完全受阻,犯案時間亦不長。而被告誠實顧家,需要供養父母和讀中三的妹妹,案發後感到後悔內疚,對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致歉,承諾不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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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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