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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政事

23歲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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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跟車工屯門堵路認罪 押下月中判刑

2020年10月30日 16:22 最後更新:16:23

裁判官押後判刑至11月13日。

23歲跟車工人今年3月底響應Telegram於屯門堵路被捕,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後馬上坦白認罪,亦僅負責傳遞竹枝。裁判官張潔宜押後判刑至11月13日下午,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依原定條件保釋外出。

屯門法院

屯門法院

案情指今年3月31日晚上8時半左右,警員發現屯門皇珠路近燈柱AD0363有黑衣人堵路,其後向龍門居方向逃去。約20分鐘後,警員在富健花園外截獲全黑衣著的被告容健明,被告坦承參與堵路。其後警員和被告重返現場,被告解釋指自己響應Telegram號召阻塞交通,負責傳遞竹枝予其他人堵路,過程約10至15分鐘,而被告並不認識其他9人。

辯方呈上被告和牧師的求情信,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被捕後即時承認罪行,只負責傳遞竹枝,涉案道路並無完全受阻,犯案時間亦不長。而被告誠實顧家,需要供養父母和讀中三的妹妹,案發後感到後悔內疚,對道路使用者造成不便致歉,承諾不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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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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