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10月份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廣東省應急管理廳調查評估和統計處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李健通報已結案的陽江市「6·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6月23日23時10分許,位於瀋海高速公路廣州往湛江方向陽江路段,一輛粵G號牌重型箱式貨車碰撞前方一輛停在左側車道的粵R號牌小型轎車左側尾部,並將小型轎車推前與公路中心護欄發生刮擦後兩車起火燃燒,造成粵R號牌小型轎車整車燃燒炭化、車上3人當場死亡、兩車被燒毀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陽江市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粵R號牌小型轎車駕駛員龍某旭駕車在高速公路的左側車道上違停,粵G號牌重型廂式貨車駕駛員周某未與同車道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碰撞前方停靠靜止在左側車道上的車輛引發事故。
調查認定,粵G號牌重型箱式貨車所有人湛江燕塘乳業有限公司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教育培訓考試試卷隨意胡亂評分;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馬虎應付,生搬硬套其他單位的材料,且單純記錄存在問題,沒有相應的整改措施和期限要求;隱患整改閉環工作不落實;未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應急演練頻次和人數未達到要求,肇事車輛正副班司機都沒有參加,導致公司員工缺乏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和經驗,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湛江市麻章區交通運輸局未能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對發證許可的貨運企業監督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並糾正貨運企業存在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事故應急預案等安全管理漏洞;未能按照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開展監督管理,對督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未做好整改驗收閉環。
這起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已進行了處理,由陽江市公安交警部門對粵G號牌重型廂式貨車駕駛員實施行政處罰;由紀委監委對湛江市麻章區交通運輸局等2人給予誡勉談話;由陽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湛江燕塘乳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實施行政處罰;責成湛江市麻章區交通運輸局向湛江市交通運輸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接下來,省應急管理廳將繼續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常態化高頻次宣傳工作,依法嚴肅查處道路運輸事故,嚴厲追責問責,公佈公示曝光事故責任單位,嚴格按規定將事故責任企業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黑名單」,震懾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倒逼運輸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