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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批拘港台編導無理 形容警對傳媒施壓

政事

林卓廷批拘港台編導無理 形容警對傳媒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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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批拘港台編導無理 形容警對傳媒施壓

2020年11月03日 16:06 最後更新:16:11

林卓廷形容十分荒謬

香港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拘捕,懷疑事件與蔡玉玲拍攝《鏗鏘集》有關元朗去年7月21日暴力衝突有關,指有人以不正當資料做車輛查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稱,得悉蔡玉玲被捕稱是與7月21日事件報道相關。林卓廷形容,事件是非黑白非常清楚,傳媒有責任追查事件來龍去脈,不應受任何威嚇、壓力,批評警方做法會對傳媒造成寒蟬效應。

林卓廷批警方拘捕港台編導對傳媒施壓。資料圖片

林卓廷批警方拘捕港台編導對傳媒施壓。資料圖片

林卓廷批評,警方不拘捕多名在逃的白衣歹徒,卻拘捕追查真相的記者,十分荒謬。他希望蔡玉玲盡快獲釋,又要求警方盡快交代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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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披露受調查人士身分判監4個月 林卓廷上訴得直獲高院撤定罪

2024年02月08日 14:45 最後更新:15:28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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