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每當談論起立法會,第一時間想起的並不是最近通過了那些重大議案,而是反對派各式各樣的拉布方法、議會內爭吵不斷的謾罵聲音及肢體碰撞的混亂場面。

立法會本應是莊嚴議政之地,可惜過去4年會期,立法會被一眾攬炒派議員騎劫,淪為政治鬥爭場所,為反而反。不論政府提出任何政策,均不問情由,反對至上,拉布手法更層出不窮,務求要拖垮政府施政。粗略統計,4年來,攬炒派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共2308次,所用時間超過365小時,而因法定人數不足所造成的惡意流會更高達36次,損失會議時間約200小時。兩者相加好比立法會一整年會期的會議時間,所虛耗時間之多實在令人震驚。當中最為甚者莫過於上個立法年度,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在公民黨郭榮鏗主持下,經歷17次會議竟然無法選出主席,導致內會工作被嚴重癱瘓,不少民生法案無法進行審議。

面對如此困局,立法會必須迎來改革。一方面,議員們應盡早修改《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針對反對派過去經常濫用的程序機制而設立限制,如近日有建制派議員提出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時,可參考選舉立法會主席的做法,並且倘若委員會在30分鐘內未能完成選舉程序,須休會並交由內會主席指示另一位主持人及下次會議的日期和地點等,藉此不能再任由攬炒派肆意妄為,把議會內寶貴的時間白白虛度。

此外,有鑑於反對派的拉布技術日新月異,立法會主席更應善用自身權力。如《議事規則》第92條等,一旦遇上過往從未發生的亂局,亦應果斷「剪布」以穩住局面,確保會議能運作順暢,立法會職能不受影響。還有,對議會內的暴力違法行為亦要嚴懲不貸。若有議員存心阻礙議會進行,甚至發生暴力衝擊等違法行為,議會主席除立即驅逐滋事者離場外,事後更應主動報警求助,如立法會秘書處就今年5月8日在內務委員會中發生的混亂事件向警方報案,警方更於日前以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前後共拘捕8名攬炒派議員。此舉可予人知道,立法會不是獨立王國,更不是包庇議員「無法無天」的「罪惡溫床」,任何人在香港任何地方,任何場合觸犯法律也應一視同仁,接受法律的審判與制裁。

現時香港所面對的挑戰是一浪接一浪,對外中美相爭,國際局勢前景未明,對內則有疫情反覆不定,經濟更遭受嚴重打擊。立法會作為香港不可或缺的立法機關,應當發揮其重要職能,加快審理一切利民紓困的議案,並與政府重建良好的溝通與合作,把市民大眾切身關注的民生事項、推動政府認真重視。讓香港的經濟及民生皆能早日重回正軌,避免香港持續空轉,也不負市民當初向議會議員投下信任一票的重託。

《青評會》成員 – 許嘉樂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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