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邱德根的達豐企業有限公司一幅位於荃灣老圍村地皮,部份範圍被指屬於兩間寺廟。寺廟負責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逆權侵佔,指他已佔用土地超過20年,並出資維修,要求法庭聲明被告已喪失業權。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一方逆權侵佔成功。

法官在判詞中指,原告人蔡權志佔用該地超過20年,在本案不具爭議。雖然寺廟的宿舍當年未經政府部門批准興建,但因為不是由蔡負責,因此法官認為不影響逆權侵佔的決定。法官亦撤銷達豐企業有限公司曾指蔡權志是入侵者,拘逐蔡權志的反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