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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涉堵路非法集結等共被控7罪 准保釋候訊

政事

3青年涉堵路非法集結等共被控7罪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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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涉堵路非法集結等共被控7罪 准保釋候訊

2020年11月09日 16:00 最後更新:16:01

案件分別押後至12月29日和23日再訊。

3名青年於今年5月中在旺角的示威活動中,涉嫌堵路、非法集結等被捕。3名被告分2案合共被控7罪,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分別押後至12月29日和23日下午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居住在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並須遵守宵禁令。

今年5月10日,旺角有示威者聚集堵路,大批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今年5月10日,旺角有示威者聚集堵路,大批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首案18歲學生周天浩被控於今年5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59號外車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或導致陳列或留下3袋垃圾,而上述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或可能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次案被告22歲報稱無業的方佐瑋及25歲廚師劉曉峰同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再各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方另被控同日於旺角豉油街29-31號外身為須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人,而未能在身穿制服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9779田穩東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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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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