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冒警在酒店內猥褻侵犯女童
27歲男商人涉嫌冒警,向網上認識的14歲女童訛稱可以協助處理她男友的刑事案件,並在旺角一間酒店要求女童幫他口交。商人被控冒充公職人員及非禮2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指女童成功認出被告,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4日獲准,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包括就被告的電話進行鑑證,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商人被控冒充公職人員及非禮2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再訊。
被告陳栢傑被控於2020年8月25日,在香港某處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及於2020年11月1日,在旺角砵蘭街196號維多利亞酒店內猥褻侵犯女孩X。據悉X與被告在交友程式相識,X透露男友疑犯案被捕時,被告自稱任職沙田警區高級督察,聲稱若X應約外出便可了事,X遂隨被告到酒店並為他口交。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