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屯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23歲跟車工人今年3月底響應Telegram於屯門堵路被捕,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因1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去年修例風波,有人在屯門一帶堵路。 資料圖片

去年修例風波,有人在屯門一帶堵路。 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指,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整體內容正面,被告阻礙他人的時間亦不算很長,乃接受報告建議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今年3月31日晚上8時半左右,警員發現屯門皇珠路近燈柱AD0363有黑衣人堵路,其後向龍門居方向逃去。約20分鐘後,警員在富健花園外截獲全黑衣著的被告容健明,被告坦承參與堵路。其後警員和被告重返現場,被告解釋指自己響應Telegram號召阻塞交通,負責傳遞竹枝予其他人堵路,過程約10至15分鐘,而被告並不認識其他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