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18日對「殘疾人按摩師反殺深夜強行入室者」一案進行宣判,被告于海義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判刑4年。

遼寧殘疾按摩師反殺強行入室者,判定防衛過當獲刑4年。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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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8年9月18日凌晨2點剛過,52歲男子呂某在酒後來到于海義所在的足療店,當時足療店已打烊上鎖,于海義在店中一樓休息。呂某在叫門無果後,強行將門鎖擰開,入室後毆打于海義。在呂某強行進入前,于海義準備了一把折疊刀,衝突中,呂某被刺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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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書內容顯示,撫順中院認為,被害人呂某強行入室,二人發生廝打,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于海義持折疊刀刺傷對方,屬於防衛行為,但鑒於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未使用凶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于海義卻使用刀具防衛,屬於防衛過當。

案發時的監控錄像。網上圖片

案發時的監控錄像。網上圖片

「于海義並非只能採取此防衛行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損害,遠遠超過了僅僅使其喪失侵害能力或終止其侵害行為的程度,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檢方認為,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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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撫順中院作出了一審判決,于海義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