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獲准以2000元保釋。
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今早被捕,他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明日下午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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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涉及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在會議室投擲污穢液體,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許智峯明日提堂。資料圖片
許智峯認為,在議會發生的行為以刑事罪名去控告,是政治打壓,議員在立法會會議室的一言一行,都要受警察規管,如同警察國家。他譴責政權容不下反對聲音濫捕濫告。
許智峯指,民主派一直在立法會有抗議,質疑某一日抗議行為令人不開心、覺得精神受損就要被拘捕,公道自在人心。他重申,無論在議會內或議會外都會繼續抗爭。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