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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展示警員編號裁定違《人權法》 記協促政府警方盡快回應法庭建議

政事

無展示警員編號裁定違《人權法》 記協促政府警方盡快回應法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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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展示警員編號裁定違《人權法》 記協促政府警方盡快回應法庭建議

2020年11月19日 14:33 最後更新:14:35

記協促請有關當局亦應設立獨立調查機制。

記協就反修例運動期間,防暴警察和「速龍」小隊出勤時未有展示警員編號,以及現行投訴警方的機制有缺陷提請司法覆核,今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記協歡迎法庭的裁決,促請政府及警方盡快回應法庭的建議,警務處處長應立即指示前線警務人員,在執勤時必須清楚展示警員編號。

覆核警員不展示編號及投訴警方機制不符《人權法》,記協獲判勝訴。資料圖片

覆核警員不展示編號及投訴警方機制不符《人權法》,記協獲判勝訴。資料圖片

記協促請有關當局亦應設立獨立調查機制,處理市民對警方作出的投訴。記協表示,根據法庭判決,警務處處長並未有效確保每名參與「踏浪者」行動的警員,展示獨有的警員編號,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法院同時裁定,現行由投訴警察課處理警務人員投訴,並由監警會審視的機制,並不足以符合人權法下政府需要獨立調查警務人員不當行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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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入稟高院 就運輸署修改車牌查冊規定申司法覆核

2024年04月05日 23:53 最後更新:04月06日 10:14

香港記者協會入稟高等法院,就運輸署修改車牌查冊安排申請司法覆核。

申請人為記協,建議答辯人為運輸署長,入稟狀指運輸署在今年1月修改查車牌規定,傳媒查冊須書面向運輸署長申請,陳述查冊目的及解釋如何符合公眾利益等。記協指截至3月底,沒有傳媒申請查冊成功,署方亦要求記者回答大量問題,與蔡玉玲案的判決有衝突。

入稟狀表示,傳媒在新查冊安排下,要先說明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並呈交書面陳述,署方審批不設時間表。截至今年3 月底沒有一間傳媒申請查冊成功或者完成審批,記協質疑程序緩慢,屬不當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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