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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佈置工人認向警車擲汽油彈 判囚38個月 

政事

展覽佈置工人認向警車擲汽油彈 判囚3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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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佈置工人認向警車擲汽油彈 判囚38個月 

2020年11月19日 16:12 最後更新:16:13

被告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

示威者於去年10月發起九龍遊行,及後示威活動期間,1名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辯方今午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下犯案,前僱主亦答應會於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被告,法官姚勳智終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

當日旺角多處遭縱火及被投擲汽油彈。資料圖片

當日旺角多處遭縱火及被投擲汽油彈。資料圖片

辯方呈上被告父母、前僱主、律師和議員的求情信,指被告坦白認罪有悔意,現已深切反省知道錯誤,願意承擔責任,前僱主亦賞識其工作,願意在被告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辯方再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雖其行為、人際關係不佳,為人自我中心不成熟,惟發現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故能解釋上述情況,認為藉心理治療可改善情況,減低重犯機會。

姚官聽畢求情後指出被告干犯非常嚴重控罪,可造成傷亡,且犯案有預謀。姚官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背景和求情後扣減至4年9個月,再扣減認罪3份之1刑期折扣,最後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

23歲被告鄺文浚承認於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輛警車 AM7051,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並罔顧駕駛該警車的警員的生命是否會因此而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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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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