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多宗非法收債案件於日前拘捕8名男子,當中涉及10名受害人及逾120萬港元的借貸。

針對由非法收債衍生的案件,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聯同沙田、葵青、荃灣、以及大嶼山警區於今年11月16日至21日期間展開了一項代號名為「壁峰」的行動,並在行動中於全港各區拘捕一共8名男子,年齡介乎16至43歲。被捕人與多宗非法收債案件有關,涉及罪名包括刑事毀壞、刑事恐嚇、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以及違反放債人條款等等。警方在行動中亦檢取了大量的手提電話、借貸文件,以及被捕人犯案時利用的工具,包括油漆及天拿水等等。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庚博瀚。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庚博瀚。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庚博瀚表示,根據警方調查,案中受害人或家人從多個不同途徑借貸,大部份未能依時償還款項,故此開始收到不同程度的滋擾、包括收數電話、短訊、甚至乎住所被淋上油漆、或張貼收數的字條等等。是次案件涉及共10名受害人,當中涉及借貸金額超過港幣120萬元。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庚博瀚。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庚博瀚。

其中一宗案件中,警方於本月18日突擊搜查一間財務公司,發現該財務公司並無根據放債人牌照條款妥善保存借貸及收債記錄,同時牽涉以非法手段收取債項。警方已將將財務公司負責人拘捕。

警方呼籲,若市民有意借貸,請務必尋找有信譽以及有註冊的放債人,並應注意合約條款,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刻停止交易以及與警方聯絡。警方提醒,任何人以非法手段收取債項,有機會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刑事恐嚇罪或第60條損壞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分別可被判監5年或10年;若當中涉及縱火,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