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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惑非法集結明開審 黃之鋒周庭等3人擬認罪

政事

涉煽惑非法集結明開審 黃之鋒周庭等3人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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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惑非法集結明開審 黃之鋒周庭等3人擬認罪

2020年11月22日 21:18 最後更新:23:45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將於明日開審。黃之鋒在網上發文指,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均決定承認所有控罪。

黃之鋒。 資料圖片

黃之鋒。 資料圖片

(左起)周庭、黃之鋒及林朗彥。資料圖片

(左起)周庭、黃之鋒及林朗彥。資料圖片

周庭。 資料圖片

周庭。 資料圖片

(左起)周庭、林朗彥、黃之鋒。

(左起)周庭、林朗彥、黃之鋒。

黃之鋒晚上在社交媒體發文指,他與同案的周庭及林朗彥,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均決定承認所有控罪。他續指,因此明天的法庭聆訊將會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直言,若然3人被囚亦不是很意外。他亦指,無論來年自己身處何方,也如過去8年在香港公共領域的投入,仍希望鞠躬盡瘁,為所相信的價值而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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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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