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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假巡察報告詐騙路政署 廉署起訴分判商僱員

社會事

涉以假巡察報告詐騙路政署 廉署起訴分判商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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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假巡察報告詐騙路政署 廉署起訴分判商僱員

2020年11月23日 19:22 最後更新:19:32

涉更改道路巡察報告的日期和照片

廉政公署今日(23日)落案起訴一名路政署分判商僱員,控告他涉嫌串謀詐騙路政署,向署方提交載有更改了日期的照片的道路巡察報告。

廉署起訴一名分判商僱員涉以虛假道路巡察報告詐騙路政署。 資料圖片

廉署起訴一名分判商僱員涉以虛假道路巡察報告詐騙路政署。 資料圖片

徐嘉鍵,41歲,華丰工程有限公司(華丰)路網聯絡經理助理,被控5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被告將於星期三(11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路政署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路政署於2017年將一份定期合約判授予昭興建築運輸有限公司(昭興),昭興再把相關工作分判給華丰。

該合約規定,昭興須安排巡路督察定期巡查香港島的道路及製備報告,有關報告須輔以巡查道路時拍下的實時照片。

被告於案發時受聘於華丰,任職路網聯絡經理助理,為負責監督上述合約的昭興路網聯絡經理提供協助。華丰的助理巡路督察在被告及該昭興路網聯絡經理的監督下,被指派執行巡查工作及製備報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期間,與上述昭興路網聯絡經理及6名時任華丰助理巡路督察一同串謀詐騙路政署,不誠實地提交載有道路照片的道路巡察報告,而有關照片並非在照片註明的日期拍攝。

另外4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分別與上述6名時任華丰助理巡路督察的其中4人,以相類欺詐手段一同串謀詐騙路政署。

被告涉嫌欺騙路政署相信,有關道路在該等照片註明日期的實際狀況就如該等照片所示。

路政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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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詐騙公司呃佣花紅95萬 三名前保險代理罪成判囚25至34個月

2024年04月15日 19:23 最後更新:22:29

三名前保險代理虛報10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安盛前分行經理和安盛前保險代理。法官李俊文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一同串謀詐騙安盛,在10份保單上報稱兩名安盛前保險代理為經辦代理人,詐騙安盛向他們支付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兩人不曾經辦該等保單,所有涉案保單最後亦「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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