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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婚宴場地外 關員無牌藏對講機罪成罰5千

政事

警婚宴場地外 關員無牌藏對講機罪成罰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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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婚宴場地外 關員無牌藏對講機罪成罰5千

2020年11月24日 19:08 最後更新:19:20

被告因本案而被停職

網傳有警員去年9月13日在紅磡一間酒樓辦喜酒,有市民在現場「贈興」,其中一名26歲海關關員林熾輝在現場被搜出一部對講機,他否認指控後今被裁定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罰款5000港元。

海關關員林熾輝已經被停職。資料圖片

海關關員林熾輝已經被停職。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因本案而被停職,而他及其家人遭「起底」,個人資料被人在網上散播,對被告一家造成很大困擾。而他曾放下政見,為在衝突現場受傷的便衣警急救,顯示他有良好品格。

26歲被告林熾輝辯稱他身上的對講機屬於朋友的,代他託管,但裁判官發現,他和朋友的對講機開機時,顯示被調校至不同頻道,反映兩部對講機其實是被告和朋友各自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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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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