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國鋒(1921—)

山西交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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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國鋒(1921—)

毛澤東與華國鋒在一起

華國鋒

華國鋒

粉碎「四人幫」後的華國鋒(左一)

1938年參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區游擊隊隊長等職,參加敵後抗日游擊戰爭。

1940年任交城縣各界抗日聯合會主任,後任中共交城縣委書記。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任中共陽曲縣委書記兼縣武裝大隊政治委員。

1949年夏隨解放軍南下後,任中共湖南湘陰縣委書記。

新中國成立後,先後任中共湖南湘潭縣委書記,湘潭地區專員公署專員,中共湘潭地委書記,中共湖南省委統戰部部長,中共湖南省委書記等職。

1968年任湖南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後任代理主任。

1969年在中共九大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70年擔任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書記兼湖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1年調任國務院業務組成員、副組長,列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

1973年在中共十大上再次被選為中央委員、並在一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1975年1月在四屆全國人大上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

毛澤東與華國鋒在一起

1976年1月周恩來總理逝世後,他於2月出任國務院代理總理。4月發生「天安門事件」後,由毛澤東提議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毛澤東逝世後,面對黨和國家的嚴重危機,在10月同葉劍英、李先念等代表黨和人民的意志,採取斷然措施,對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實行隔離審查。後任中共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後經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追認),並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1977年8月在中共十一大上代表中央作政治報告,被選為中共中央委員,在十一屆一中全會上繼續被選為中共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軍委主席。

1978年3月在五屆全國人大上繼續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他在主持黨中央日常工作期間作過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提出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根據中共中央提議,接受他辭去國務院總理職務的請求;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同意他辭去中共中央主席和軍委主席的職務,仍選他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副主席。

在1982年、1987年、1992年、1997年分別召開的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上,均被選為中共中央委員。

華國鋒

華國鋒

粉碎「四人幫」後的華國鋒(左一)

1990年11月10日,華國鋒在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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