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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指強制驗樓進度緩慢 年選600棟需時20年

社會事

審計署指強制驗樓進度緩慢 年選600棟需時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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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指強制驗樓進度緩慢 年選600棟需時20年

2020年11月26日 09:43 最後更新:09:44

審計署建議屋宇署須持續檢討揀選樓宇的目標數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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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昨(25日)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當中檢視屋宇署的強制驗樓計畫,發現截至去年12月,強制驗樓計畫涵蓋的18,000多幢樓宇中,約有12,000幢樓宇未被揀選以發出法定通知,根據每年揀選600幢樓宇的目標,選出過萬幢樓宇需時約20年處理,更遑論在去年後才涵蓋的樓宇。審計署建議屋宇署須持續檢討揀選樓宇的目標數目,進一步精簡強制驗樓計畫,制訂長遠策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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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到,根據指引屋宇署在法定通知的指定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向不遵從法定通知的樓宇業主發出警告信,惟截至今年4月,有24,000多份法定通知不獲遵從,其中兩成八業主沒有獲發警告信,幾乎全部超過目標期限,部分個案更長時間未獲遵從,超出限期達5年至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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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獲遵從法定通知的個案中,有五成三在通知完成限期屆滿後超過3年仍不獲遵從。審計署又提到,去年約1000份不獲遵從的法定通知被轉介檢控,其中六成半個案是在法定通知限期屆滿後逾2至6年,方獲被轉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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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顯示,截至今年4月,有超過400份不遵從法定通知的涉案人士被定罪,其中有三成法定通知不獲遵從,其中有超過20份在被告被定罪後,逾1至3年半持續不獲遵從,卻仍未被轉介第二次檢控。審計署建議,屋宇署繼續加強檢控,探討精簡檢控工作,並提供更多指引,識別嚴重個案,亦要轉介個案進行第二次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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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將檢視簡約公屋及盛事等涉巨額公帑項目 暫未納未來5年規劃

2024年02月14日 09:27 最後更新:11:50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過去有3份審計報告都有多個章節,審視各部門或機構落實情况。審計署署長林智遠接受報章專訪時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留意到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完全沒當一回事」,有違法風險,審計署有責任審視。政府現就《基本法》23條展開立法工作,林智遠表明,任何新法例、新政策都會是審核項目之一。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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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署方會檢視簡約公屋、推動盛事等涉巨額公帑項目,但由於有關項目才剛「落地」,有些仍在撥款階段,因此暫未納入未來5年審計規劃內。日後揀選審計題目時,會考慮事情的重要性、時間性、所涉風險、公眾關注和所帶來的裨益,亦會密切留意公眾和媒體所關注議題。

最近一份審計報告獨立成章審查中大的外判校園設施被質疑「管過了頭」,林智遠說,不會因為事小而不寫出來。原則上當然希望先審視更重要、更大的事情,但當計劃了未來5年的研究範圍後,難以因坊間意見而改變。

林智遠去年曾率團訪京,向國家審計署和港澳辦匯報審計署工作。他指出,作為特首提名、中央任命的官員,訪京很正常,強調過去多名署長亦曾訪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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