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證供指女嬰因窒息、飢餓和脫水致死。

2年前新田東鎮圍一間村屋內1名約3個月大女嬰疑遭父親用枕頭和被鋪掩頭窒息致死,涉案父親否認1項謀殺罪。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中指女嬰屍體被發現時倒伏在床上,臉部部份發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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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向陪選團讀出開案陳辭,指案中一家三口居於新田東鎮圍69號村屋,女嬰案發8月時約3個月大,由剛失業的被告張應輝和女嬰盧姓母親照顧,一家依靠綜援維生。8月21日凌晨近4時,盧私自離家經羅湖到內地,並未向張交代。

張其後向盧不斷致電及發訊不果,盧翌日回訊指將會回港,但情緒問題每況愈下,難以冷靜下來。盧接獲張回覆指「你將來可以繼續出去玩,但將後悔一生」,盧當時以為張意指將要離婚,故於內地逗留多1日避免爭吵。而張亦早已於8月21日晚近11時,經羅湖口岸返回內地,獨留女嬰在家37個小時。

警方事後封鎖現場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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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於8月23日近中午返港回到家中,赫然發現女嬰倒伏於床上,雙手握拳舉過肩,被2枕頭和被鋪覆蓋頭上,臉部部份發紫。盧大驚,遂通知父母和報警求助。張於10月7日回港時,於羅湖被捕。張辯稱張離開時女嬰躺於床中間,枕頭和被置在床上其他地方。控方再提到將傳召法醫,其證供指女嬰因窒息、飢餓和脫水致死。

女嬰姓盧母親坐車離開法院。

女嬰姓盧母親坐車離開法院。

報稱無業的42歲被告張應輝於或約於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謀殺女嬰張嘉雯。

盧出庭作供指現年22歲,正申請與張離婚,並育有一子,1歲零2個月大,非與張所生。盧主問下交代2017年初於Facebook認識張,至5月於大埔同居,與張父母及張之前第2段婚姻中所生的10多歲兒子同住,到8月懷有涉案女嬰。翌年2月張盧2人遷入租住案發單位,當中有2間客房。盧供稱其中一間客房為業主儲物之用,長年閉鎖,業主並無寓所鎖匙,間中會聯絡張盧2人後方上門到訪。寓所有1道木門和1道鐵閘,僅張盧2人管有鎖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