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強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陞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強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強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黃強(資料圖)
據官方簡歷,黃強生於1961年2月,一直在廣東工作,仕途歷經湛江、陽江、雲浮、梅州等地。黃強早期在湛江工作,歷任共青團湛江市委副書記、湛江市財貿辦公室主任、徐聞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2002年任湛江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3年,黃強調任陽江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後任陽江市委副書記,2008年調任雲浮市市長,2011年出任雲浮市委書記。
2014年,黃強離開雲浮,調任梅州市委書記。當時,時任梅州市委書記朱澤君與市紀委書記李純德關係緊張,相互舉報,省委決定將兩人同時調整。
李純德和朱澤君分別於2014年和2015年被查。
主政梅州2年後,2016年,黃強調任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主任,2018年卸任廣東省民宗委黨組書記、主任職務,繼續擔任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
今年4月,黃強被免去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職務。一個月後,黃強被查。
此外,梅州已連續三任市委書記落馬。在黃強之前的兩任市委書記,朱澤君、李嘉分別於2015年和2016年被查。
黃強簡歷
黃強,男,1961年2月出生,漢族,廣東廉江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2年6月任共青團湛江市委副書記(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掛任吳川市副市長)
1995年11月任湛江市財貿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市直機關財貿戰線黨委書記
1998年5月任徐聞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0年10月任徐聞縣委書記
2001年3月任徐聞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2年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徐聞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2年7月任湛江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3年4月任陽江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4年4月任陽江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05年3月任陽江市委副書記
2008年3月任雲浮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8年4月任雲浮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年11月任雲浮市委書記
2012年1月任雲浮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4年8月任梅州市委書記
2015年2月任梅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7月任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主任
2017年6月任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主任,省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18年1月任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主任
2018年3月任省委統戰部副部長
2020年4月被免去省委統戰部副部長職務
2020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