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務部周五(27日),發佈2020年第59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澳洲的相關葡萄酒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進口經營者進口「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澳洲葡萄酒時,要向中國海關提供「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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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對澳洲葡萄酒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ap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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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依據當局確定各公司的傾銷幅度,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