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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銅鑼灣摑「正義姐」 女售貨員認罪等候12月中候判

政事

涉銅鑼灣摑「正義姐」 女售貨員認罪等候12月中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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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銅鑼灣摑「正義姐」 女售貨員認罪等候12月中候判

2020年11月27日 18:21 最後更新:18:35

有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被稱為「正義姐」的女子藍雪寶疑遭襲擊,事後2青年和2名疑為建制支持者的中年女子被控。其中42歲售貨員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小圖為被告李秋芝。 資料圖片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小圖為被告李秋芝。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時案發地點有人群包括同案2名青年被告蔡俊軒和黃卓熙參與非法集會,舉有標誌紙牌和高叫口號,認罪被告李秋芝和宋晞綸與支持政府人士亦舉國旗和叫口號,未幾與人爭執打鬥,有女子伸手扯李旗桿,李其後摑該女子2下致瘀傷觸痛。辯方求情指李已經離婚,育有15歲兒子,自2014年來港,因廣東話拙劣已失業2年。

同案中4名被告依次分別為23歲學生蔡俊軒、20歲無業的黃卓熙、42歲售貨員李秋芝、45歲商人宋晞綸。其中蔡否認1項傷人罪;黃、李及宋則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黃卓熙早前認罪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宋晞綸則不認罪。蔡和宋案件將於12月15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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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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