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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銅鑼灣摑「正義姐」 女售貨員認罪等候12月中候判

政事

涉銅鑼灣摑「正義姐」 女售貨員認罪等候12月中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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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銅鑼灣摑「正義姐」 女售貨員認罪等候12月中候判

2020年11月27日 18:21 最後更新:18:35

有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被稱為「正義姐」的女子藍雪寶疑遭襲擊,事後2青年和2名疑為建制支持者的中年女子被控。其中42歲售貨員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小圖為被告李秋芝。 資料圖片

今年2月銅鑼灣時代廣場「和你lunch」活動期間,一批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小圖為被告李秋芝。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時案發地點有人群包括同案2名青年被告蔡俊軒和黃卓熙參與非法集會,舉有標誌紙牌和高叫口號,認罪被告李秋芝和宋晞綸與支持政府人士亦舉國旗和叫口號,未幾與人爭執打鬥,有女子伸手扯李旗桿,李其後摑該女子2下致瘀傷觸痛。辯方求情指李已經離婚,育有15歲兒子,自2014年來港,因廣東話拙劣已失業2年。

同案中4名被告依次分別為23歲學生蔡俊軒、20歲無業的黃卓熙、42歲售貨員李秋芝、45歲商人宋晞綸。其中蔡否認1項傷人罪;黃、李及宋則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黃卓熙早前認罪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宋晞綸則不認罪。蔡和宋案件將於12月15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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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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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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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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