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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涉串謀縱火案控方申請改控串謀暴動 法官質問「公唔公道」

政事

5人涉串謀縱火案控方申請改控串謀暴動  法官質問「公唔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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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涉串謀縱火案控方申請改控串謀暴動 法官質問「公唔公道」

2020年11月30日 17:44 最後更新:18:01

法官斥責控方「鍾意做乜就做乜,任你哋話事係咪呢?」

23歲職業電競選手與4名男女於去年10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同一單位被捕,警方在單位內疑搜出5罐白電油、購買部分石油氣的收據、打火機、玻璃樽及布條等可疑物品,5人被控1項串謀縱火罪。案件原訂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惟控方提出更改控罪為串謀暴動及其交替控罪,新增證據和證人,申請審訊押後2天。法官沈小民聞言多番斥責檢控方,連環質問檢控方「可唔可以公道啲呢?」最終批准申請,押後審訊至明日下午再續。

被告之一張浩輝。 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張浩輝。 資料圖片

控方甫開庭便提出申請,押後案件2日以待辯方準備修訂控罪。因為上周接獲律政司指示,將修改原有串謀縱火罪為串謀暴動罪,和新增串謀非法集結罪作交替控罪,並添加2名證人和網上下載片段作證據。辯方回應指上周三始得悉修訂,周六才收到相關文件,需時整理,並希望控方釐清串謀暴動控罪範圍及串謀非法集結的控罪交替性。

律政司 資料圖片

律政司 資料圖片

沈官聞言後多番斥責控方「鍾意做乜就做乜,任你哋話事係咪呢?」、「浪費法庭資源」、「2次審前覆核都冇申請(修訂)」、「你哋擁有晒所有資源㗎喇」。控方代表大律師解釋到上周二才接獲律政司指示修訂控罪,沈官遂澄清並非怪責控方代表大律師,而是整個檢控方,多次質問控方「公唔公道呢?」、「可唔可以公道啲呢?」。沈官最終經辯方同意後,將案件押後至明日下午續審。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張浩輝。 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張浩輝。 資料圖片

23歲職業電競男選手張浩輝、21歲男學生胡凱富、21歲男文員陳子斌、25歲女文員蘇美莉、17歲女學生李盈莉現被控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期間,在香港與沈卓勤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一同串謀縱火意圖損害他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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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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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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