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飛機適航工作。
民航處現招聘民航事務主任(適航),薪酬為總薪級表第27點 (每月55,99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110,175元)。
入職條件: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發的航空工程或有關航空學科(包括航空運輸/宇航/機械/電機/電子/無線電/電訊工程)的學位、高級證書或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以及持有香港民航處發出有效的飛機維修執照(持有期滿失效的香港民航處飛機維修工程師執照或飛機維修執照,如能輔以國際民航組織締約國簽發有效的飛機維修執照,可視作具備有關資格);或持有香港民航處發出有效的設計批准(持有期滿失效的香港民航處批准,如能輔以國際民航組織締約國簽發有效的批准,可視作具備有關資格);
以及在取得上文第(1)及(2)段所述的專業資格後,具備四年維修香港登記冊所列民航運輸機或發動機的經驗;或在國際民航組織締約國的民航當局任職專業督察(或在國際民航組織適航或工程部工作),並有四年擔任規管工作的經驗; 或持有認可的航空或電機/機械工程師學會會員資格,或同等資格,及兩年民航工作經驗。(在取得工程師學會會員資格之前或之後的民航工作經驗均可計算在內); 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
職責:民航事務主任(適航)主要負責飛機適航工作,包括(a) 檢查飛機和調查重大故障;(b) 協助調查根據飛航(香港)令第III部提出申請的機構及人士;(c) 協助調查飛機意外及事故;(d) 評審飛機維修執照的申請,以及覆核、選定和批改試卷;以及(e) 檢討和評估製造商技術通報及適航指令的適用範圍。擔任此職位的人員須經常離港公幹及不定時工作。
職位申請到12月4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