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無論在衣著上和身處位置,根本不是黑衣人的一份子

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今年1月中,晚上途經旺角時,涉嫌參與黑衣人集會和攜帶噴漆被捕。她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拘捕女警員憶述,當晚展開驅散行動後,錢詩文仍向警車方向急步走。辯方提出質疑,錢詩文無論在衣著上和身處位置,根本不是黑衣人的一份子。她被送上警車期間手上亦沒有女警所憶述的背囊。

錢詩文今早上庭。

錢詩文今早上庭。

女警史頴珊(音譯)憶述,今年1月19日晚上近十時半,由警車接載到旺角一帶展開掃蕩示威者的行動。當警車停泊在旺角花園街「允記」附近,當時聚集的約10多名黑衣人立即四散。史女警續指,她當時下車追截各人,包括身穿黑色外套的錢詩文,由目擊直至追截對方歷時1分鐘,中途沒有離開對方視線,而當時錢詩文急步走向「允記」,迎面向警車方向。

史女警為被告進行搜身後發現對方的背囊內有面巾眼罩,手襪和噴漆等,然後因為物品「多數唔知用嚟做乜」,而且對方答不出持有物品的用途而拘捕她。

辯方質疑,女警曾在書面供詞中紀錄被告當時衣著是灰色外套,故女警混淆了被告身分。女警解釋,因為當時燈光昏暗所以有視覺上有色差。辯方進一步質疑,僅由於被告附近有黑衣人聚集,女警是憑直覺判斷被告身穿黑衣,更而直覺推斷對方有參與有關行為。

辯方又提出被告當時並非集結「允記」對出的一份子,因為根據女警供詞,被告原先在豉油街出現,然後再迎面向警車步近,最後行上行人路。辯方亦否認被告在背囊,因為根據新聞稿片段,女警和被告分別都是「兩手揈揈」地上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