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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生被控兩項拒警執行職務罪 警員作供未能指認被告

政事

20歲男生被控兩項拒警執行職務罪 警員作供未能指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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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男生被控兩項拒警執行職務罪 警員作供未能指認被告

2020年12月03日 14:29 最後更新:14:30

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去年9月21日大批市民聚集在將軍澳PopCorn外,高唱《願榮光歸香港》,惟及後發生衝突。20歲男學生被控兩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高級警員作供,惟他未能在庭內成功指認被告席的被告陳的民。

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高級警員曾令健(譯音)作供稱,當日收到通知須到將軍澳廣場1樓OK便利店處理一宗打架事件。小隊約22:50到達廣場對出,當時約有100人聚集,向警員叫囂及指罵,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曾當日的主要職責為守衛小隊巴士,後在警方開始對人群作出驅散時,見到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跑向富康花園,與早前隊員提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的男子打扮相似,遂上前截查。期間男子突然跌倒,曾遂跪下欲控制男子,惟其突然站起並用手推開曾。不久,警員PW16011 趕到協助,從後用雙手抱住男子。曾因見男子不斷揮動手肋及拳頭攻擊警員,遂揮舞警棍欲制止。直到更多警員趕至現場才成功將男子制服及拘捕。

陳的民 (左)及曾令健(右)。

陳的民 (左)及曾令健(右)。

辯方質疑曾追捕男子時不曾向他表明身份及意圖,但曾稱他有大叫過一次:「警察!」承認無解釋過為何要控制男子。辯方亦指出該男子當時只是想用左左手撐著你,並取得平衡,惟曾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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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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