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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惠寧:港去年陷入動亂 須逐禍國亂港者出管治架構

政事

駱惠寧:港去年陷入動亂 須逐禍國亂港者出管治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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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惠寧:港去年陷入動亂 須逐禍國亂港者出管治架構

2020年12月04日 16:20 最後更新:16:43

駱惠寧指,適時推出的《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長期存在的法律漏洞。

港府今日(4日)在網上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致辭時表明,須驅逐禍國亂港者出管治架構。他並形容去年發生的修例風波,令香港陷入動亂。

駱惠寧指出,《香港國安法》有許多規定還需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資料圖片

駱惠寧指出,《香港國安法》有許多規定還需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資料圖片

駱惠寧在致辭中分享3點感想,一是回歸23年以來,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是香港近年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他認為只有認同和遵從《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憲制基礎,才能破解近年實施「一國兩制」時遇上的挑戰。

第二點是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國家安全面臨重大威脅,而適時推出的《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長期存在的法律漏洞,這又好比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落實以來威力初顯,香港進入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但他指出,《香港國安法》有許多規定還需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在行政、司法和執法上切實執行。

駱惠寧指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資料圖片

駱惠寧指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資料圖片

他在第三點談到被褫奪資格的立法會議員,指近年有部分參選或當選的公職人員,公開宣揚「港獨」主張、尋求外國勢力干預等,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的決定,是進一步劃清「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及政治規矩,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的管治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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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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