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市委批准,佛山市紀委監委對三水區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陸卓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卓清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
佛山市紀委監委消息稱,陸卓清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陸卓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此前,佛山市紀委監委11月23日曾發佈消息,佛山市三水區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陸卓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陸卓清簡歷
陸卓清,男,漢族,1951年12月出生,廣東三水人,1971年7月參加工作,197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1年7月至1983年11月,在三水縣金本公社工作
1983年12月 任三水縣金本區委書記、鎮委書記
1992年10月 任三水縣委常委、金本鎮委書記
1992年12月 任三水縣(市)委常委、西南鎮委第一書記
1995年11月 任三水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西南街道辦黨委書記
1998年5月 任三水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
1998年12月 任三水市(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6年2月 任佛山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10年8月 任佛山市水務局調研員
2012年1月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