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爭議管有六角匙,但否認有犯罪意圖。

去年11月13日全港「三大罷」,有示威者在全港各處堵塞道路,警方清理東九龍走廊近新山道的膠水馬等雜物時,在附近的土瓜灣遊樂場內制服一名20歲學生,並搜出4部對講機及8支六角匙。20歲學生張文皓否認指控受審後,今獲裁定一項管有非法工具罪罪脫,而他早前已承認無牌管有對講機則被判罰款4千元。

九龍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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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爭議管有六角匙,但否認有犯罪意圖。裁判官葉啓亮交代裁決理由指,被告戴上面罩和帽顯然是掩飾身分,而當時他攜有的防毒面罩等是常見示威者的裝備。至於控方賴以起訴被告的六角匙,可以只是一般的家庭工具,而六角匙須配合其他工具才可以讓犯案者作出爆竊行為,惟被告當時身上工具只有六角匙。

另一方面,被告身處的地方並非樓宇或夾萬附近,用於該區堵路的物品只牽涉膠欄和膠水馬,再者沒有證據反映被告曾參與堵路。縱使法庭接納所有證供為事實,法庭也沒法推論出被告的犯案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