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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17歲仔墮裸聊陷阱 遭勒索2000元

社會事

黃大仙17歲仔墮裸聊陷阱 遭勒索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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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17歲仔墮裸聊陷阱 遭勒索2000元

2020年12月11日 23:01 最後更新:23:12

少年於案件中沒有金錢損失

一名17歲少年在社交應用程式遇裸聊陷阱。

下午4時24分,警方接獲一名17歲潘姓男子的家人在慈雲山道120號報案,指潘男在社交應用程式,懷疑被人以一段裸聊影片勒索2000元。

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資料圖片

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資料圖片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列勒索,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潘男於案件中沒有金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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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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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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