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有關投訴不成立。
教協於今年6月就內地央視專題片《另一個香港》在香港播放,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節目中多次對教協作出失實指控、誤導公眾,要求通訊局跟進。通訊局昨日回覆教協指,難以要求本地傳媒確保外購節目內容完全符合規管要求,裁定有關投訴不成立。
通訊局在回覆中指出,這是通訊局首次處理對非本地製作、備受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性的真實題材節目所提出有關持平和公正的投訴。在現行規管架構下,不論節目或頻道的來源及其製作地區,傳媒一般有責任確保其外購節目或頻道的內容均符合《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守則》前言說明,《守則》所臚列的都是一般原則,持牌機構須時刻運用判斷力。《守則》條文的適用程度會因應節目類別不同而有異,持牌機構不但須遵守《守則》所載列的字面條文,還須遵守其中的精神,並應把《守則》與相關法例和牌照條件一併理解。
通訊局考慮到《電視節目守則》前言述明的一般原則,通訊局評定投訴時的相關考慮因素應包括傳媒對節目內容的控制程度及播放節目的價值;傳媒對於外購節目的控制權。由於外購或轉播節目不大可能主要或只以香港觀眾為對象,對本地傳媒施加責任,要求它們確保非本地製作的節目內容完全符合香港的規管要求,並不合理亦不切實際;本地傳媒難以要求提供外購或轉播節目的一方為有關廣播材料中真實內容的準確性提供佐證、公開或核實資料來源,加入其他觀點和給予受批評者回應的機會。
通訊局提到,傳媒播放外購或轉播節目,往往是藉此讓本地觀眾知悉世界其他地方的不同觀點。對真實題材外購節目內容作出重大的編輯修改,會嚴重削弱節目的完整性和播放節目的目的,因此極為困難。
通訊局認為,讓本地觀眾得悉世界其他地方對重要公眾議題的看法,特別是對香港及香港重大事件的觀感具有意義。就投訴而言,有關節目為觀眾就香港去年的社會事件提供內地的普遍看法;本地傳媒亦有全面轉播不少外地著名媒體的節目,而這些外地著名媒體常就其報道的⼀些事件持有既定立場。如對真實題材外購節目或頻道硬性執行有關持平公正的規定,則傳媒可能會憂慮因播放在其他地方製作的真實題材節目或頻道而違反《守則》,令其不願購入節目或頻道,導致香港觀眾節目選擇大減。為保存節目多元性,同時避免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下引起觀眾反感,如涉及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性的真實題材,傳媒應讓觀眾充分知悉該等外購或轉播節目的來源,使觀眾可預期有關節目的內容,並對該等節目包含的資料和信息自行作出判斷。
就投訴而言,若now TV和有線電視於節目開始而非待節目完結時明確地公告節目由央視製作,則會更為理想。由於無綫只播放紀錄片的第二集,無綫若能告知觀眾該節目亦製作了第一集,讓觀眾可按個人意願透過其他方法收看節目第一集,亦會較為理想。
經考慮傳媒對節目內容沒有控制權及節目的價值等因素,通訊局認為投訴不成立。通訊局認為如外購或轉播節目涉及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性的真實題材,傳媒可改善識別該等節目的出處,以協助觀眾選擇節目,並自行決定對節目的期望及判斷。
通訊局建議無綫可告知觀眾該等節目有部分並沒有在其廣播服務中播放;以及建議now TV及有線電視應在播放這類節目之前,就節目出處明確提供足夠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