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16歲少女背囊藏酒精判入更生中心

政事

16歲少女背囊藏酒精判入更生中心
政事

政事

16歲少女背囊藏酒精判入更生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11:55 最後更新:11:56

少女早前承認串謀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

16歲少女去年11月與同齡男友帶同酒精和稀釋食用醋,在觀塘警署外徘徊,擬用以產生有害物質,向警察施毒。二人當場遭警察發現,逃跑至觀塘游泳池外被截獲。少女早前承認串謀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還押至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進入更生中心。

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進入更生中心。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進入更生中心。資料圖片

屈麗雯裁判官指,被告無疑是犯下嚴重罪行,她連同他人針對警察犯案,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的背景、辯方的求情陳詞等,加上她表出悔意,法庭接納她因年輕而衝動犯案,故按報告建議,判她入住更生中心。

辯方今替被告進一步求情,指其報告正面、背景良好,懲教處人員建議她入住更生中心。辯方續指,被告自小學起已是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押期間表現配合、有禮貌及合作,沒有紀律問題,並一直保持考好文憑試的決心,已和法庭社工溝通,安排她在服刑期間應試。另外,被告的父母亦稱讚她從不用家人憂心,今日亦會支持被告。

被告梁穎詩被控於去年11 月 18 日,在香港串謀意圖共同非法及惡意,向警務人員使用有害物品,即從含有異丙醇、乙醇及異丙基的混合液中釋放的氣體,使該人受損、精神受創或惱怒。同案男被告陳浩軒早前亦承認控罪,同被判入更新中心。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