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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揚聲器叫「殺警」 還押至下月14日判刑

政事

六旬漢揚聲器叫「殺警」 還押至下月1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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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揚聲器叫「殺警」 還押至下月14日判刑

2020年12月30日 16:40 最後更新:16:41

擾亂秩序罪名成立。

六旬退休漢本年1月遮打花園集會期間,在金鐘站外用大聲公場言「要殺晒香港警察」、「將警察剁成肉醬」等,早前就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受審。劉綺雲裁判官今頒下裁決 認為被告的言論,存在激發他人使用暴力的風險,裁定他罪名成立。劉官認為案情嚴重,下令被告還押至下月14日判刑。

劉官指出,從片段可見,被告發言時地鐵站外仍有人群聚集,人們情緒激動。被告在明知的情況下,仍發表「要殺晒香港警察,佢哋無一個係無辜」等,充斥暴力或威嚇使用暴力的言論,激使在場人士仇恨警察。而且他的發言時間不短,明顯經過組織,並非戲言。

被告何兆麟擾亂秩序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何兆麟擾亂秩序罪成。資料圖片

另外,被告發言前,在場雖然有人辱罵警方,但從沒提及殺警。被告發言後隨即引來他們附和,顯示他們受被告言論激使,令現場存在出現暴力的風險。加上,被告發言時使用揚聲器,並重覆言論,顯示他的對象不局限於地鐵站出口聚集的人或警察,而是所有在附近經過的人。

被告何兆麟(63歲)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港鐵金鐘站D出口外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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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馬鞍山男遭點火焚身案 夫婦指罵事主重審改判罪成各囚5周

2023年08月29日 17:44 最後更新:08月30日 09:28

被告陳海雲和鄺耀文涉嫌2019年在馬鞍山指罵被點火焚身男子,原審裁判官重審後改判罪名成立。

一名男子於2019年在馬鞍山遭淋潑易燃液體後被點火焚身,現場一對夫婦以粗言穢語指罵該名男子,兩人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脫,其後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發還重審,8月29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各監判禁5星期,申請保釋被拒,需即時服刑。

律政司FB資料圖片

律政司FB資料圖片

案發在2019 年11月11日,兩名被告陳海雲和鄺耀文涉嫌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作出喧嘩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2020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高等法院下令案件發還予原審裁判官林希維重新考慮。

網上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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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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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維作出裁決時指,案發時正值反修例事件高峰期,在場人士情緒高漲,男事主在事發前曾與他人發生肢體碰撞,並發生口角,兩人的喧嘩行為屬「火上澆油」,相當可能挑釁到在場人士會對其他人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對破壞社會安寧有實際及迫切風險,因此改判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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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非監禁式刑罰不能反映本案嚴重性,考慮到被告言行、語言態度、社會環境等,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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