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去年平安夜,被告只還債現金部分和500萬元股權。
「舖王」鄧成波和兒子去年以逾7億元,從投資公司購買松齡護老集團股份,獲對方應承以分期方式付款,除非鄧氏拖欠債項,分期制度立即終止,並須即時付全數7億元。另一邊廂,兒子鄧耀昇曾拖欠投資公司5億元,雖最終還清,但仍觸發了分期制度的終止。故投資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鄧氏家族以及牽連的7間公司,追討未付的2億6千萬元。
原告投資公司Pine Active Care Limited。被告分別是松齡護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鄧耀昇和鄧耀邦,兩人的父母「舖王」鄧成波和葉少萍,以及7間鄧氏家族有份持有股份或擔任董事的公司。
入稟狀透露,原告去年2月同意向鄧耀昇和鄧成波以7億7千萬,出售4億6千份松齡護老集團的公司股份,原告同意對方可以18個月內付款。
同日原告又跟各被告答應,借出5億元給鄧耀昇,對方答應於9月償還本金連利息。三個月後,鄧成波,葉少萍和鄧耀邦成為借貸的擔保人,亦先後將三間公司作抵押。
由於被告未有準時還錢,去年10月原告向鄧耀昇追討4億5千萬元,並要求對方分別以公司股份償還2億7千萬元,和以現金償還1億8000萬元。直至去年平安夜,被告只還債現金部分和500萬元股權,尚欠2億6千萬元。
松齡護老集團主席鄧耀昇回應稱,根據松齡護老集團股份收購的買賣協議,涉及約7.7億港元的交易金額分為三期處理:第一筆代價款項約5億港元 (相當總額約65%)買方已全數支付;第二筆代價款項約1.35億港元 (相當總額約17.5%),現餘額約1.32億港元,買賣雙方一直保持溝通,積極處理,買方原已安排資金準備於2021年1月初付款,並於早前已通知賣方。現需進一步與賣方再作協商安排;第三筆代價款項約1.35億港元 (相當總額約17.5%),現餘額約1.32億港元,雙方原協議於2021年3月底支付。現需進一步與賣方再作協商安排。 相關事件只涉及股東交易安排事宜,松齡護老集團一切業務如常營運,不受影響。
另外,該投資公司同日亦透過原訟傳票向「舖王」鄧成波和其兒子鄧耀昇,以及新港酒店有限公司興訟。狀書列明,由於被告拖欠債項,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將兩人早於去年5月扺押,位於馬頭圍太子道西的物業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