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慧芬等4人早前否認指控受審。
前年8月中香港國際機場「和你飛」集會,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襲擊和綑綁,過往活躍社運的畢慧芬等4人否認指控受審,法官李慶年今在區域法院裁定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罪罪脫,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及參與暴動罪成。
3名被告原先被起訴「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但法庭認為付國豪承受的傷勢未至於嚴重程度,故改判為襲擊致構成身體傷害罪成。法官李慶年又鼓勵市民除了關注裁判結果,也應閱讀裁決論述,否則社會會變得更為「撕裂」。
4名被告依次是19歲賴雲龍、23歲畢慧芬、28歲何家樂及29歲黃逸豪。首3被告各否認2罪,他們否認去年8月13日至翌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參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
至於黃逸豪則否認同日同地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另外,他與畢慧芬各自否認一項非法禁錮罪。
賴雲龍開審前承認用旗桿襲擊付國豪以阻撓救援進度,而何家樂亦承認8月底被警方搜查車輛時,管有摺刀,彈珠和雷射筆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