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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記者遇襲案 畢慧芬等3人參與暴動及傷人罪成

政事

環時記者遇襲案 畢慧芬等3人參與暴動及傷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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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時記者遇襲案 畢慧芬等3人參與暴動及傷人罪成

2021年01月06日 12:09 最後更新:15:30

畢慧芬等4人早前否認指控受審。

前年8月中香港國際機場「和你飛」集會,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襲擊和綑綁,過往活躍社運的畢慧芬等4人否認指控受審,法官李慶年今在區域法院裁定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罪罪脫,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及參與暴動罪成。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3名被告原先被起訴「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但法庭認為付國豪承受的傷勢未至於嚴重程度,故改判為襲擊致構成身體傷害罪成。法官李慶年又鼓勵市民除了關注裁判結果,也應閱讀裁決論述,否則社會會變得更為「撕裂」。

左起:賴雲龍、畢慧芬及黃逸豪。

左起:賴雲龍、畢慧芬及黃逸豪。

4名被告依次是19歲賴雲龍、23歲畢慧芬、28歲何家樂及29歲黃逸豪。首3被告各否認2罪,他們否認去年8月13日至翌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參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

付國豪(見圖)當日在機場遇襲。資料圖片

付國豪(見圖)當日在機場遇襲。資料圖片

至於黃逸豪則否認同日同地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另外,他與畢慧芬各自否認一項非法禁錮罪。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賴雲龍開審前承認用旗桿襲擊付國豪以阻撓救援進度,而何家樂亦承認8月底被警方搜查車輛時,管有摺刀,彈珠和雷射筆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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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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