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總主任稱,於2018年連續收到兩封與時任校長羅婉儀相關的投訴信。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研訊今踏入第6日。東華三院學務總主任出庭作供,他同意東華三院於事發前的持份者問卷及投訴制度不健全,但強調當時他「判斷唔到個問題嚴重得咁交關」,否則也不會如此尊重及信任時任校長羅婉儀。

女教師林麗棠(小圖)在校內墮樓身亡。資料圖片

女教師林麗棠(小圖)在校內墮樓身亡。資料圖片

東華三院學務總主任吳奇壎供稱,於2018年連續收到兩封與羅相關的投訴信。第一封是與學校推動多元智能課相關,投訴者稱羅不聽其他人的意見,令到老師無所適從。第二封則是與學校的管理事務相關,如多了很多會議、聘請的教學助理不足等等,投訴人亦指校長在與家長對話時不得體。

時任校長羅婉儀。

時任校長羅婉儀。

吳其後要求羅就投訴人作出解釋,羅稱因而她對老師要求較高,所以老師不開心。吳隨即指「不覺得完全可以這樣解釋」,要求羅向老師提供足夠的支援,並須就此提供一份計劃報告。羅於同年8月底首次提交該計劃報告,但被吳廣基主任批評內容不對題,要求羅修改。及至2019年8月再提交報告,羅在報告中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將校法會由星期三改至星期五舉行。吳直言:「唔知佢咁做可以解決到咩問題。」但不久後,由於有新的小學學務主任上任,須時進行交接工作,吳因而沒有再關注於計畫報告。

吳奇壎(左)及時任校長羅婉儀(右)。

吳奇壎(左)及時任校長羅婉儀(右)。

吳續稱,雖然投訴制度有保密的規定,但事實上不可能完全保密。為了保障投訴人及被投訴人的權益,主任會向投訴人解釋有什麼人可能會知道投訴的內容。根據以往的經驗,有些投訴人會因此撤銷投訴,但這不代表主任會放棄跟進投訴,反而會與投訴人商討有沒有其他處理的方式。

吳奇壎。

吳奇壎。

提及當初小學學務主任周志堅處理死者投訴的方式,吳稱雖然不認同周,但理解他為什麼會作出此決定。吳明白周當時第一關注為解除即時的威脅,故周在考慮到死日明天一定會回到學校後,為制止問題惡化,決定致電羅並要求她關顧死者。吳指周是出於善良、真誠地幫助死者,其行動「原則上符合(投訴制度的)基本精神」,但因周當時剛上任2個月,資料亦不足,因而未能作出最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