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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涉違反保釋條件 控方申撤保官押明早處理

政事

胡志偉涉違反保釋條件 控方申撤保官押明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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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涉違反保釋條件 控方申撤保官押明早處理

2021年01月07日 18:16 最後更新:18:19

據悉胡志偉被押解至觀塘辦公室途中,警員查問下接獲回覆指「仲有本BNO喺屋企」。

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連同7名民主派人士涉嫌與去年6月30日終審法院外遊行及7月1日灣仔遊行有關,被控舉行或組織、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罪,案件已押後至下月8日再訊,以轉介區域法院。

胡志偉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資料圖片

胡志偉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資料圖片

胡志偉原獲准保釋,惟昨因涉去年民主派初選被捕時,警方發現其未有按要求交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違反保釋條件,今午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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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資料圖片

胡志偉。資料圖片

控方庭上申請撤銷其保釋,裁判官羅德泉押後申請至明早10時半處理,以待辯方審視控方申請理據及文件,期間胡志偉須還押懲教署看管。據悉胡志偉被押解至觀塘辦公室途中,警員查問下接獲回覆指「仲有本BNO喺屋企」,BNO有效日期為2019年9月至2029年9月。

胡志偉。資料圖片

胡志偉。資料圖片

58歲胡志偉被控於去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及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和杜老誌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舉行或組織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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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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