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浸大哈薩克籍男生涉圖縱火罪脫 官:證人警供詞不穩妥

政事

浸大哈薩克籍男生涉圖縱火罪脫 官:證人警供詞不穩妥
政事

政事

浸大哈薩克籍男生涉圖縱火罪脫 官:證人警供詞不穩妥

2021年01月11日 11:45 最後更新:11:46

被告早前否認在尖沙咀企圖點燃汽油彈。

理工大學去年11月爆發衝突,警方包圍校園,有示威者聚集九龍各處圍魏救趙。19歲哈薩克籍浸大學生NUKPI ABILKAIYR,否認在尖沙咀企圖點燃汽油彈,受審後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罪脫。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沈小民在判辭中解釋,審訊中兩名警員供詞並不穩妥。首名證人署理警長承認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於前年11月18日拘捕被告,反映他當刻不認為被告行為構成企圖縱火。他在被告背包找到護目鏡和頭巾,及後才由另一名警員在背包內搜出打火機,而控方並非指控被告使用該打火機。既然控方打算要以企圖縱火罪起訴被告,警員應知道打火機是相關證據須檢取為證物。惟沒有任何警員曾嘗試在現場尋找該打火機。

被告哈薩克籍浸大學生NUKPI ABILKAIYR。資料圖片

被告哈薩克籍浸大學生NUKPI ABILKAIYR。資料圖片

而且署理警長和處理證物警員的口供互相矛盾。署理警長將被告背包交出前先曾檢查一次,沒有發現打火機。但後來接收背包的警員卻說,他曾從對方手上接受一部橙色打火機。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