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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麗棠死因研訊 校長否認欺凌反指「人多蝦人少」

社會事

林麗棠死因研訊 校長否認欺凌反指「人多蝦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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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麗棠死因研訊 校長否認欺凌反指「人多蝦人少」

2021年01月11日 15:20 最後更新:15:21

案件進入結案陳詞階段。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研訊今踏入第9日,並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死因裁判法庭裁判官周慧珠將於本月29日作出裁決。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研訊今踏入第九日。 資料圖片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前年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研訊今踏入第九日。 資料圖片

教協代表律師譚俊傑陳詞時指,本次事件非單一事件,只是香港整個教育界的冰山一角,反映校長管治文化及投訴機制出現了問題。而死者墮樓的觸發點為忘記就境外交流活動出通告,及羅對死者說她會連公積金都不保,並問她是否會辭職。譚質疑死者「即使有錯,有必要叫自動辭職?」雖然羅稱當時只是情急不口不擇言,非其真正的想法,但羅從沒向死者正式收回說話。

譚大律師指羅口供前後矛盾,在開始時堅稱不知道死者有情緒問題,但當有證據表明死者曾向羅提交過抑鬱症的醫生紙後,羅又稱她其實知道,只是忘了。

譚大律師最後指出,在這幾日聆訊出庭作供的教職員均是在宣誓下作供,質疑他們會否「只因與死者為朋友就誣衊佢?」遂希望法庭能接納證人口供。

東華三院教學科代表律師曾藹琪陳詞時,雖認同東華三院在事件上有改善空間,但否認早前被指將所有責任全交給校長,未能制衡校長管治作風的批評。首先,東華三院在學校管理方面,特別成立了教育科,職責為統籌計劃,以及監督並做好學校的規劃。在教職員情緒方面,考慮到職員的情緒問題多數與工作有關,特意外聘顧問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咨詢及情緒輔導,而死者亦曾於2009年使用過有關服務。而在校長方面,在羅剛上任時,前任校長及副校長亦有協助羅進行交接工作。而羅亦理應第一天就知道死者有情緒問題,自稱不知道只是「推搪自己用極端手法對待死者的藉口」

曾大律師另稱,現在「回望番,好似好理性」,覺得當初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但在處理學校事件時,不是像「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般簡單,有很多元素需要考慮,包括事情的嚴重性等。另外,事實上「無人知道我唔做A,做B會有咩效果」,更加無證據顯示究竟哪一個決定與死者的墮樓有關。

時任校長羅婉儀今無律師代表,她親自陳詞時指在2019年2月27日首次獲悉澳門交流活動將由死者帶隊,而在她再三叮嚀多名老師須督導死者處理圖書館工作後,他們仍未能及時向羅通報,更在多人把關下仍出漏了通告,批評同事沒有做好督導工作。

羅亦再度否認不尊重老師,稱她從沒有欺凌、辱罵同事,只會因工作提出批評及指導,但她明白下屬不會喜歡上司批評,會因而不開心,覺得不被尊重,她願為此向同事致歉。對於老師在庭上所稱羅說過的罵人說話,羅則再次否認,並謂指:「指控越嚴重,證據要越充分。」,稱她「在庭上寡不敵眾,以人多蝦人少」,自事件發生以來一直被針對。

羅另指在她上任以來,學校班數增長、活動多元化、在任教職員班底穩定、學生出席率高等,由此可印證自己的工作效能。因此不應單從羅在持份者問卷中表現低分就判斷她有問題,稱老師有可能因工作量增加、未能適應新校長的作風、或晉升等個人原因而針對校長。羅最後在庭上強調「法庭不能夠妄顧我的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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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上訴得直頒令開死因聆訊 家屬:真相要大白還死者公道

2023年07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4:55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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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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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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