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4男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罪還押 法官練錦鴻令黃口罩律師旁聽者離庭

政事

4男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罪還押 法官練錦鴻令黃口罩律師旁聽者離庭
政事

政事

4男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罪還押 法官練錦鴻令黃口罩律師旁聽者離庭

2021年01月11日 17:01 最後更新:17:44

律師王學今之後換上白色口罩返回法庭,另兩名旁聽人士則沒有返回。

有網民在前年 9 月 14 日到九龍灣淘大商場集會,期間與另一批高唱國歌和揮舞國旗的人士發生衝突。4名男子被控傷人、非法集結等共 11 項控罪。案件原在區域法院開審,但4人於開審前承認所有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另承認傷人罪,其餘控罪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4人還柙監房至本周三求情。

更多相片
4名被告由囚車押走。

律師王學今之後換上白色口罩返回法庭,另兩名旁聽人士則沒有返回。

資料圖片

控方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時,法官練錦鴻見到畫面有穿著黃背心人士在人群前面,「佢哋(黃背心)企喺度都構成暴動一部分,佢哋企喺度阻住受害人離開」。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資料圖片

練官在觀看庭上影片期間指示法庭書記,要求3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出去,包括律師王學今,王之後換上白色口罩返回法庭,另兩名旁聽人士則沒有返回。

兩批意見不同的人士其後發生打鬥。 資料圖片

其後練官在觀看現場片場時,片中的示威者在背後奏起反逃犯條例運動歌曲《願榮光》,練官一度詢問歌曲的名稱。至於片段中亦顯示一名市民主動保護受害人,練官坦言需要「公開表揚佢」,或透過警方向他致謝。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資料圖片

案發前年9月14日下午淘大商場陸續有市民聚集,兩批不同意見市民互相爭執衝突。第一名女事主欲從商場2期地下離開時,遭人指罵和侮辱,稱她是大陸人,並遭雷射光束照射眼睛。於是女事主折返商場但不果,並從扶手電梯上跌下來。被告石朗天連同其他人徒手襲擊她,會扯她頭髮,導致她頭皮頸部受傷和失去3顆牙齒。

4名被告由囚車押走。

4名被告由囚車押走。

控方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時,法官練錦鴻見到畫面有穿著黃背心人士在人群前面,「佢哋(黃背心)企喺度都構成暴動一部分,佢哋企喺度阻住受害人離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練官在觀看庭上影片期間指示法庭書記,要求3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出去,包括律師王學今,王之後換上白色口罩返回法庭,另兩名旁聽人士則沒有返回。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資料圖片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資料圖片

其後練官在觀看現場片場時,片中的示威者在背後奏起反逃犯條例運動歌曲《願榮光》,練官一度詢問歌曲的名稱。至於片段中亦顯示一名市民主動保護受害人,練官坦言需要「公開表揚佢」,或透過警方向他致謝。

4名被告分別是30歲紮鐵工人石朗天,31歲康復員劉耀聰,35歲私人教師陳啟賢,和35歲廚師陳瑞泉。

兩批意見不同的人士其後發生打鬥。 資料圖片

兩批意見不同的人士其後發生打鬥。 資料圖片

案發前年9月14日下午淘大商場陸續有市民聚集,兩批不同意見市民互相爭執衝突。第一名女事主欲從商場2期地下離開時,遭人指罵和侮辱,稱她是大陸人,並遭雷射光束照射眼睛。於是女事主折返商場但不果,並從扶手電梯上跌下來。被告石朗天連同其他人徒手襲擊她,會扯她頭髮,導致她頭皮頸部受傷和失去3顆牙齒。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資料圖片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資料圖片

另一邊廂在商場一期一樓,另外兩名男女事主被市民指罵和侮辱,稱他們拍攝「示威者大頭」和「打人」。兩人其後被包圍,眾人要求他們删除手機內容等。陳瑞泉聯同群眾向男事主用雨傘施襲,其後才行去群眾後面,他又向兩名事大喊:「驚拉就走,我無帶口罩,我見得人拜得神,影我吖。」兩名事主之後離開商場,群眾一直跟隨兩人至牛頭角道出口。石朗天再出現,聯同劉耀聰及陳啟賢等示威者包圍和襲擊事主們,石劉兩人分別拉扯和踢傷兩人,而陳卻在男事主墮地昏迷後,在旁言語侮辱男事主。

往下看更多文章

西灣河開搶案 中槍「熊仔餅」周柏均放棄上訴囚6年

2024年03月26日 16:59 最後更新:17:44

兩名男子被控2019年11月在西灣河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早前裁定罪成,分別判囚6年。兩人原訂26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定罪及判刑,其中一人表明放棄上訴,上訴庭擇日處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試圖搶槍而被交通警開槍射中右腹,與舊同學胡子鍵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2罪。周柏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的合法羈押逃脫。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周柏均早上表明放棄上訴,胡子鍵則會繼續上訴企圖搶劫罪,但放棄上訴阻差辦公罪。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